各學院(系、部):
根據11月25日教學任務下達會議精神,為了規(guī)范教室管理,現將教室使用作如下規(guī)定:
(一)全校公共教室(含教學樓、院(系)階梯教室、實訓樓階梯教室)由教務處統(tǒng)一調度,除正常排課外,非教學類用途使用教室者至教學綜合信息服務平臺進行申請,提前1天辦妥借用手續(xù),申請流程詳見附件1。
(二)晚自習教室、勞動教育區(qū)域教室安排
晚自習時間調整為每周日至周四晚7:00—9:30(其中周日晚8:00開始晚自習)。 根據各學院(系)需求,對現有晚自習教室、勞動教育區(qū)域進行調整,詳見附件2。每日19點前完成勞動教育,19點后沒有被使用的教室不再開放。
(三)本通知自2022年11月26日起執(zhí)行。
附件1:教室借用申請流程
附件2:晚自習教室分配、勞動教育區(qū)域(11月25日更新)
教務處
2022年11月25日